红河学院2015年拟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
红河学院2015年拟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为国际学院汉语言专业(专业代码:50102),学位授予计划和论证工作于2014年12月份开始,相关信息将在2015年3月发布。请国际学院开展汉语言专业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申报工作,并确定负责本学院申报学位授权工作的具体领导及工作人员,按如下工作流程完成申报任务:
一、学院准备及自评:(2014年12月22日—2015年2月27日)
1、针对本学院拟申报专业特点草拟相关管理、考核制度;
2、学院依照省文件要求及学位评估指标体系做好相应材料收集和整理工作;
3、未成立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学院成立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4、学院撰写申报专业的自评报告
报告内容(申报时使用)如下:
(1)学科(专业)基本情况
(2)学院办学指导思想
(3)学院师资队伍建设
(4)教学条件与利用
(5)学院教学建设与改革
(6)学院教学管理
(7)学风建设
(8)教学效果
(9)特色项目
(10)自评结果
5、填写《申请增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简况表》
二、校学位办初查:2015年3月2日-6日(第1周)
对学院准备及自评阶段工作进行走访,了解学院工作中存在困难和问题,协调解决。
三、校内自查、整改阶段:2015年3月9日-13日(第2周)
1、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校学位委员会专家进行检查
2、学院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相关材料及自评报告
四、组织校内自评汇报会议:2015年3月10日-14日(第3周)
五、学院根据自评汇报会议意见整改:2015年3月16日-20日(第4周)
六、学位办公室汇总、申报阶段:2015年3月23日-27日(第5周)
1、汇总所有申报材料,印制两个专业自评报告、专业简况表
2、向省学位办申报,请省学位办专家进行评审
3、上报省学位办材料
(1)学校请示报告(一式二份)
(2)三个申报专业自评报告、专业简况表(一式八份)
七、评审阶段:2015年4月
根据省学位办具体安排迎接省学位办评审。
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学质量保障科邵春艳,联系电话:3694509。
附件:
1、申请增列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
2、云南省审批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暂行办法
3、云南省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评审指标体系
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0月15日